(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总裁工作细则)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裁工作细则》公告,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裁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决策程序及职务行为。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一般不少于三年,可连聘连任。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及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免。
总裁行使职权包括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制定职工薪酬福利奖惩制度,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以及行使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须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确保经营目标实现,推进技术创新与质量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涉及重大交易事项,如资产买卖、对外投资、担保等,由总裁办公会议决策后报董事会备案。
公司设立总裁办公会议制度,分为高层行政会议和总裁工作会议,由总裁召集主持,决策时应听取与会人员意见,重大事项须向董事长报告。总裁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时,应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实行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