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山欧派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二十日(年度会)或十五日(临时会)公告。股东会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遵循一股一权原则,关联股东应回避。会议决议须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