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孚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重大信息涵盖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业绩预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破产、会计政策变更、股权激励、重大风险情形及其他重要事项。重大交易达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标准之一即需报告。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达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