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洲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应提供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并及时公告。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十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公司应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相关争议应及时诉讼解决。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