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旨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召开。会议表决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委员与会议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