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正眼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原董事应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离职后仍须遵守股份管理、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公开承诺履行。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