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正眼科: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不含主营业务扩张、固定收益类投资等特定情形。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禁止使用募集资金。风险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单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或涉及证券投资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公司须及时披露风险投资情况,定期报告证券投资买卖及持仓情况,年度证券投资达一定规模需形成专项说明并披露。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