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正眼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高管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须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报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业绩预告、资产变动、人事变更等。达到规定标准的交易或事项需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归口部门。对未按规定报告的责任人将追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