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任期三年,须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股权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及合规培训等。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与相关会议,确保信息披露合规。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不得干预其正常工作。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职、重大失误或违规等情况,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三个月内须聘任新任秘书。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