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1762.7485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热力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发电业务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等职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立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红。公司可合并、分立、增资、减资或解散,相关事项须依法办理。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