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制定本办法。公司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部负责落实,审计部负责监督。公司应定期检查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按月编制占用情况汇总表,杜绝“期间占用、期末归还”。发生资金占用时,应以现金清偿为主,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抵债,且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关联方拒不纠正,公司应提起诉讼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对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人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