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情形与程序。董事、高管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当日生效,并在两日内披露。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董事辞任后六十日内完成补选。任职期间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判处刑罚、负有破产责任等情形的,公司应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办理移交手续,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人员仍负有保密义务和忠实义务,公司可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启动离任审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