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孚新科:公司章程)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97,759,000元,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股东会为权力机构,审议重大事项如增减资、合并分立、利润分配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经营。利润分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可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董事、高管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章程还规定了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等内容。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