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孚新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15日或5日内等特定期间买卖股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相关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将追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