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5,4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同时,因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未达到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条件,对应30%归属比例的248,4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本次合计作废263,800股。本次作废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管理团队稳定性及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作废事项,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