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212.5646万元,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软件开发、人工智能、云计算设备制造等。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权利,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利润分配重视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至少一次,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章程还明确了董事、监事、高管的义务及会议召集、表决程序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