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因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合计10.9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价格根据《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6.85元/股。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等事宜。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相关法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