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制定本制度。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须及时、公平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须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保证信息披露质量。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或用于交易。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建立与执行,董事长为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