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I)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II)更改董事委员会之组成)
恒益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94)宣布,黄新文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黄新文先生,53岁,于一九九二年七月毕业于江西赣南师范学院数学系数学专业,拥有逾三十年公司经营业务及企业管理经验。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六年曾任深圳市东方鑫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五年任深圳市佳成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先生已与公司订立为期三年的委任函,须根据公司章程轮值退任并合资格连选连任。其任期可由任何一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终止。黄先生将有权收取年度董事袍金120,000港元,金额经董事会参考其资历、经验、职责及市场情况厘定。
截至公告日期,黄先生过去三年内未曾在任何其他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未在公司及集团成员公司担任其他职位;于公司股份中并无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定义的权益;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无任何关系。黄先生确认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的独立性标准。
此外,黄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董事会欣然欢迎黄新文先生加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冼国持先生、罗学儒先生及林如周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石舰文先生、陈敏杰先生、赵爱寅女士、韩飞先生及黄新文先生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