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自2025年10月22日起施行。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上市地监管规则制定。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股东权利行使方式、风险挑战及投资者诉求处理等。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一沟通、电话、电子邮箱、公司网站及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
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沟通,诚实守信,确保信息公平披露,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或进行选择性披露。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室为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公司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联系方式。
公司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终止重组、股价异常波动、重大事件受市场关注、年度报告披露后等。说明会应提前公告,收集投资者提问并予以回应。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内容等,保存期不少于三年。投资者来访实行预约制,需填写预约表并签署承诺书,承诺不获取内幕信息、不擅自发布研究报告等。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活动替代信息披露,若泄露未公开信息,应立即公告并报告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