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新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批准与中石化集团及中石化股份签订新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以取代将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的现有框架协议。
新框架协议涵盖持续关连交易,包括原材料采购、石油产品及石化产品销售、石化产品销售代理、建筑安装和工程设计服务、石化行业保险服务、物业租赁、综合服务及财务服务。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2026年至2028年原材料采购86,894至98,319百万元人民币;产品销售74,046至83,571百万元;建筑安装服务6,752至10,747百万元;财务服务每年500百万元。
中石化股份及其联系人持有本公司约51.81%股权,为控股股东;中石化集团为实际控制人,两者及其联系人构成本公司关连人士,相关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及上海上市规则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新协议项下的主要持续关连交易需经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中石化股份及其联系人将放弃表决。本公司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委任申万宏源融资(香港)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交易条款提供意见。通函预计于2025年11月28日或前后寄发予H股股东。董事会认为新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