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规定,公司为维护股东、职工及债权人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本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1,613,781,103元,股份总数为1,613,781,103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章程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等情形,回购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公司住所位于哈尔滨市经开区,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