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等特定关联人。明确禁止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等期间买卖股票,禁止短线交易,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要求相关人员在买卖股票前披露减持计划,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相关人员股份进行锁定管理,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计算年度可转让额度。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制度还规定信息申报、内幕信息管理及融资融券交易限制等内容。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