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法律、财务等知识,忠诚履职。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职期间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资本运作协助等职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保障其知情权和工作独立性。董事会秘书不得由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或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履职不力或违规等情况时,公司应于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离任前须接受离任审查,并签署保密协议。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