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不超过3年,连选可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且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不能履职,建议董事会撤换。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与资产经营项目,推进法治建设,对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以及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需回避,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至少十年。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