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裁定受理彭东钜、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债权人应在2025年11月2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申报的债权继续有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9时召开,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管理人联系方式:湖南省常德经开区双创大厦11楼,张律师、沈律师,电话18301563820/15115668212,邮箱hnjfyyglr@163.com。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及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2022至2024年度扣非净利润为负,2024年审计报告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