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0月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867,878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规定股东会职权包括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公司设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规定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公司依法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内容。本章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