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经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本部、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信息有效管理,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制度适用于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各部室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以及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须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知情者范围应控制在最小。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时立即通过电话报告,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并汇报信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