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2025年10月22日举行之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投票结果)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上海市松江区余苑南路358弄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公司在任董事13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一项特别决议案:采纳员工持股计划。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706,964,828股,占99.605662%;反对票30,511,843股,占0.394338%;弃权票0股,占0.000000%。由于赞成票数超过三分之二,该特别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截至会议召开日,有权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997,772,500股。无股东根据上市规则须放弃投票,亦无股东在通函中表示拟投反对票或放弃表决。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任代表共持有7,737,476,671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54944%。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监票工作由本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共同担任。
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张维功、李科、彭吉海;非执行董事蔡其武、王京伟、陈勇、钱毅群、侯惠胜;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湛清、贾宁、吴晓球、洪崎、徐莹。
承董事会命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舒高勇
香港,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