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及相关管理事项的议案》获5票同意、0票反对、4票弃权,董事许广彬、杨波,独立董事陆健、蒋华投弃权票,理由包括组织架构缺乏战略依据、未明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和KPI考核体系不完善等。公司称该事项风险较低,不影响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