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明确,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董事薪酬方面,参与经营管理的董事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不参与的不在公司领薪;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按年发放,不享受其他待遇。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和任期绩效奖励构成,与责任、风险和业绩挂钩。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励根据年度及任期考核结果发放。任期内因重大失误被免职或个人原因辞职的,不再发放绩效奖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制定、考核及监督,每年向董事会报告。薪酬均含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