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对外担保、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也可由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表决方式需合法合规。普通决议须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结果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