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会规模与构成建议、拟定选任标准、搜寻合格人选、审核候选人资格,并对董事提名、高管聘任提出书面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相关议案及结果须书面提交董事会。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