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公司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财务与审计部门应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董事会、股东会按权限审批关联交易,发生资金占用时应采取措施要求纠正,必要时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资金占用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限制非现金资产抵债,且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高管若协助占用资金将被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