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16,895,301元,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资减资、修改章程等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可依法进行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章程自股东会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