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旨在强化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升内部审计质量,确保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负责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安排,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监督审计实施过程,评估审计工作,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审计委员会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确保进场审计不晚于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保持沟通,并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审计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表决形成决议后报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还需提交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并督促相关方履行保密义务。本规程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