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管理。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生效;任期届满未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离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依劳动合同规定。董事离职后至新任就职前,特定情形下仍需履职。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离职人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须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未履行的公司可追责。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在离职后仍有效,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股份处置及减持须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