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就重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吸收合并后,重庆物流集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重庆港577,934,762股股份,通过万州港间接持有21,826,900股,合计占总股本50.53%,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未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进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相关决策已获重庆市国资委批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提示性公告及收购报告书摘要,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法律障碍,亦未发现证券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