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经2025年10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经理层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须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或投票方式,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2023年12月修订版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