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回购价格为3.91元/股,依据授予价格与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原则确定,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19,550元。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并于2025年8月23日发布通知债权人公告,公示期满45日内未收到债权人清偿要求或异议。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注销申请,后续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