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公司于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3名退休激励对象所持合计86,700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注销减资公告,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清偿请求。本次回购注销原因系激励对象退休,不符合激励条件,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账户并申请办理股票回购过户手续,尚需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