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合法方式取得。持股计划存续期24个月,锁定期12个月,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不超过1%。该计划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批等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