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2024)粤03民终35646号],案件为水贝卡公司与公司合同纠纷。水贝卡公司一审诉请金额210,746,938.29元,一审判决公司赔偿2,780,000元(以已支付保证金抵扣),驳回其他请求。水贝卡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93,044.90元由上诉人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前期已对涉案保证金278万元足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相关银行账户将按程序解除冻结。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