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即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低于30%、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6%,决定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000股。同时,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000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402,000股,回购价格为5.7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取得相关批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设立,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预计2025年10月24日完成注销。公司尚需办理减资及工商变更登记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