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北京迪信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名称为“北京迪信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0万股,现有普通股总数为886,460,400股,其中337,700,000股为非上市股份。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开发与转让等,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决定注册资本增减、利润分配、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事项。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会行使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公司设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股份转让需依法办理登记,董事、高管持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利润分配应提取当年税后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原因解散的,应依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