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董事长、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坚持市场调节与依法合规、效率优先、激励约束统一、短期与长期激励兼顾原则。薪酬由考核和薪酬委员会负责,人力资源部门承办。董事长薪酬按上级单位规定执行;其他股东委派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薪酬经股东会审议决定。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和任期激励。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挂钩,占比不低于年度薪酬的60%,可部分预发。任期激励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由董事会提出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受党纪政纪处分者,视情节扣减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接受调查期间暂缓兑现相关薪酬。本办法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