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关联人占用。公司须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及时披露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或延期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公告。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每半年进行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