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任职。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中发挥监督作用,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工作时间。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