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委员会履行职责需经会议讨论,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或投票方式,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