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可视需要召开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表决意向包括赞成、反对、弃权。涉及利害关系议题时,相关委员应回避。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